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编号:gkzb202407270000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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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 重庆融通红楼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自酒店试营业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二年)结束 。
建设地点位于: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39号重庆融通红楼宾馆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 。
其他: 项目概况:红楼宾馆综合改造涉及二幢(一号楼及餐饮部)、三幢(二号楼)、四幢(三号楼)、中庭、办公区域、围墙、内大门、一幢(红色展厅)及项目南侧新建房屋区域(四号楼)等,改造涉及总建筑面积27295㎡。酒店厨房分布为:一楼全日制厨房及明档等约(237㎡)、负二层中央厨房区域及员工厨房、功能区等面积约(690㎡)以及备餐区及其它涉及的餐饮区域。
采购规模:人民币34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厨房设备、前厅、一层负二层中央厨房、员工厨房及其配套功能间的净化排烟新风系统、净化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图纸及清单。同时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提供项目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等全过程厨房设备采购服务。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厨房设备的制造或销售。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须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慎用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关联关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7)被披露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及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3年7月至今),未被披露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被行政处罚或政府主管部门抽查并披露产品质量不合格),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厨房设备类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或采购清单)、金额页、签字盖章页、银行收款记录及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无效;提供合同的同时应提供对应发票(发票抬头需与投标方名称一致,因公司名称变更导致不一致时,投标人出具变更证明材料的,应视为一致,单项目发票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4,发票开具日期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9)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燃气设备必须满足重庆市燃气公司要求,并保证燃气通气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挂靠或其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违法行为。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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