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九江桥工段防护员强化培训VR设备及安全教育警示室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南昌市
招标公告
南昌局集团公司九江桥工段防护员强化培训VR设备及安全教育警示室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jqgdzjk2024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九江桥工段防护员强化培训VR设备及安全教育警示室建设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昌局集团公司九江桥工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昌局集团公司九江桥工段防护员强化培训VR设备及安全教育警示室建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九江桥工段防护员强化培训VR设备及安全教育警示室建设采购1批(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2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铁路行业“黑名单”。 3.1.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须在商务投标文件中(具体位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完整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电子版,其中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 3.1.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6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7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需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资质证书。 3.1.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铁路行业安全警示教育或驻站联络员教育建设的业绩证明材料。 3.1.9为保证项目落地效果,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售后服务应符合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的标准要求,并在标书中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不少于七星级服务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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