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400MW背压供热项目工程调试劳务用工项目
新疆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
一、采购条件
胡杨河市400MW背压供热项目工程调试劳务用工项目已由有关部门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2×160MW背压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不考虑扩建,本工程机组年利用小时数7000h。第一台机组计划2023年3月28日开工,第一台机组2024年10月1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第二台机组2025年2月15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采购范围:汽轮机专业调试劳务配合、锅炉专业调试劳务配合、热控专业调试劳务配合、电气专业调试劳务配合、化学专业调试劳务配合等劳务作业以及现场所需的消缺、配合衔接其他系统的调试工作;
服务工期:计划工期16个月,预计2024年9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
2、应答人需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劳务派遣资质。
3、应答人所派驻人员均应具有类似工作业绩。
4、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答人(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三年亏损为连续亏损),提供(2021年-2023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止现有的合法财务报表;
(2)应答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有关记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评级不得为C或D级。
5、应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应投标的情形。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应答。
7、应答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级黑名单、科技公司级黑名单或华中电力试研院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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