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石岩30MW光伏送出线路新建工程EPC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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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石岩 30MW 光伏送出线路
新建工程 EPC 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大唐黑石岩 3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已由天津市蓟州区行政
审批局以(2208-120119-89-05-46340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大唐国际盘
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8:2,
招标人为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8DTGJ-SG3043
2.2 项目名称:天津大唐黑石岩 3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2.3 建设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
2.4 建设规模:30MW
2.5计划工期:2024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92 日历天(具体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1. 勘察设计:以天津大唐黑石岩 3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35kV 出线间隔为界,至唐庄户 110kV 变电站接入端间隔为止的送出线路、
OPGW 光缆等的勘察、初步设计(含审查,取得本项目初步设计涉网审查
意见,满足天津电网并网申请要求)、跨越专项设计(含审查,满足国
道、省道、河道等主管部门要求)、试桩(若有)、桩基检测(若有)、
设计报告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评审、竣工图编制等项目所需全部设计
内容(所有设计需按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设计方案须严格遵
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路径、选址批复意见。包含电气设备技
术规范编制、相关招标文件的编制、提供技术交底、并安排有经验工代
在项目开工至完工期间驻场进行技术服务工作、配合进行竣工验收、档
案验收等;2. 设备材料采购: 35kV 送出线路施工(包含通讯系统)等所
需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含导线、光缆、杆塔、金具、塔基标识(按电网
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等(电缆为招标人采购材料,详见招标人采
购设备、材料表),以及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材料(含临时设
施需用的材料)、消耗性物资、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采购、
供应、检测、催交、运输、验收、现场卸车、装车、倒运、仓储保管、
发放、专用工器具及备品配件的管理与移交等均由投标人负责;3. 现场
施工: 项目为 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此:送出线路范围内电气、
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试验(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线路工频参数测量,光纤损耗测试等并出具相关试验报告。试验结果需
满足电网公司线路保护定值计算及场站并网需求。)、验收;通信通道业
务的安装调试(包含天津大唐黑石岩 3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升压站、对
端唐庄户 110kV 变电站光缆终端盒的熔纤、唐庄户 110kV 变电站间隔通
信通道安装、试验) (注意:本项应通过电网公司验收。);4. 临时工
程的设计与施工:招标人负责跨越国道、省道、县级公路、河道、线路、
民房等所涉及的设备设施调查、所涉及的影响评价,招标人负责跨越河
道的防洪评价,负责线路通道上的树木砍伐取得林业部门批复。投标人
负责编制以上跨越所涉及的专项跨越施工方案,取得公路等相关主管单
位施工许可批复;负责项目实施及负责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措施费及施工
过程中的相关协调费用(包含税费),负责线路通道上的树木砍伐及工
程临时用地所涉及的树木砍伐,支付砍伐、补栽、复种等相关费用(包
含税费),负责塔基永久占地地表的苗、木砍伐和清理;负责施工完成
后的措施恢复及相关单位的验收、整改等相关工作及手续的办理,相关
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税费);5.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投标人负
责项目所涉及全部的调试、试验、试运及检测等,包括并不局限于塔基
检测、电气设备试验(包含电缆、电气等设备的试验及其他特殊试验),
系统调试(包含运行前所有调试项目)、试运行、带电前检测、带电后
试验,负责配合主体工程标段进行系统调试、特殊试验,配合设备厂家
调试以及有关技术服务,负责组织地方电网接入验收并根据其出具的意
见完成整改,完成全部设备、材料的第三方检验。本工程相关的专项验
收及各阶段验收、安全设施标准化、消缺、试运行、转商业运行、移交
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办理建设期工程保险(除建安工程一切险),最
终达到达标投产要求、满足大唐集团公司四优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并通过
集团公司验收。专项验收含安全设施、防雷检测、消防(含检测)、环
评验收、水保验收、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各项专项验收(配合档案验
收)、质监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报审资料准备、工作协调、
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及相应整改,取得同意并网通知书;负责协调并按
电网公司要求办理线路工程所涉及的与现状线路交叉跨越、进站施工、
线路带电等相关措施、方案编制及执行,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相关费
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税费);若因投标人未完成手续办理,造成不能
涉网施工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将按程序追究投标人责任; - 培训工作范围: 投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
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
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招标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
与监督 ;7. 保修工作范围:在工程移交招标人后,因投标人原因产生的
质量缺陷,投标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
投标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8. 招标人
仅负责塔基础部分永久用地征租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地埋电缆终端
平台及工井永久用地征租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招标人负责可研、土
地预审(选址意见)、水保、环评、压矿、军事、文物、社稳、林草(永
久)、项目核准、地质灾害性评价等前期方案及批复。投标人负责塔基
础部分、地埋电缆终端平台及工井的青苗赔偿、林木赔偿、地上附着物
补偿、林草地占地补偿费、相关税费,负责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临时占地
以及电缆通道部分临时占地的征租费用、青苗赔偿、林木赔偿、地上附
着物清理及补偿,水土保持补偿费、林草地占地补偿费、林草地植被恢
复费、相关税费及手续办理等相关费用,负责临时占地恢复,并通过有
关验收,以及相关手续办理;负责电力线路、通信线路迁改、补偿及手
续办理;负责车行道、水泥路修复赔偿;负责钻越一般公路、乡村公路、
中压燃气管线交叉施工排流及赔偿费;负责协调地方关系,协调公路、
电网关系,处理群众利益和有关投入运行所需的手续及相关费用;负责
送出工程质监手续办理;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引发的协调费等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税
费);投标人无需提供监理服务。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
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
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办理、水保、安全设
施、环保、土地复垦、消防、职业卫生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竣工验收,
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
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设计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
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
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
及以上 35kV 及以上已竣工输电或输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
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35kV 及以上已竣工
输电或输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
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
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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