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金龙水库工程
重庆
丰都县金龙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金龙水库工程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 发改委 发〔202 3 〕4 44号(项目代码:2309-500230-04-01-200763)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银行融资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 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丰都县栗子乡金龙寨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丰都县金龙水库工程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人畜饮水为主要开发功能的小(2)型水库工程。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及其附属建筑物两部分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049米,设计洪水位1050.01米,校核洪水位1050.54米,水库总库容37.45万立方米。大坝为混凝土面板推石坝,坝轴线长172米,坝顶高程1050.90米,最大坝高52.3米。工程建成后将解决金龙寨村及联合村的1500人,大、小牲畜5230头(只),耕地2100亩的用水需求问题。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4 081.7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609.75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9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在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8-11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8-1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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