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划三街南段(规划四路一规划十二路)高架桥工程及道路工程钢绞线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临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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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规划三街南段(规划四路一规划十二路) 高架桥工程及道路工程
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FB2024-07-31476038
- 招标条件
临汾市规划三街南段(规划四路一规划十二路) 高架桥工程及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临汾市立足建设黄河流域绿色崛起转型样板城市,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双城”建设任务,打造“快速中环、核心
内环”为骨架路网的“环—放”式快速路网。临汾市规划三街南段(规划四路—规划十二路)高架桥工程与道路工程共同组成快速中环西侧线
位。项目满足快速中环功能定位,总体建设方案采取局部节点高架+地坪段主线形式,上跨桥、地坪段快速主线行车道采用双向六车道布置,两
侧设置辅道。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
家或代理商。
3.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的专业检测
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检验报告。
3.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独立承担过同类投标物资累计合同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
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
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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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555331722958474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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