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德阳轨道有限责任公司成渝中线小型预制构件项目设备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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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德阳轨道有限责任公司成渝中线小型预制构件项目设备租赁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470)
*重要提示: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受成铁德阳轨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德阳轨道有限责任公司成渝中线小型预制构件项目设备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财务要求:
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自身开具的任意一张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须提供2023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每页都需有审验专用章,并附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要求 投标人 2023年不存在亏损。
3.3业绩要求:3年内有过小型预制构件或装配式三道墙的生产线设备的销售或租赁的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 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2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2 .具有全面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数量满足每条生产线至少单班(12小时)生产小型预制构件80m 3 ,装配式三道墙 180m 3 要求,须提供生产线设备图片及书面承诺。
3.5. 3.具有半年以上的资金垫付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
3.5. 4.签订合同之日起,租赁设备20天内到货,同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须提供书面承诺。
3.5. 5.投标人出租的设备为全新设备,符合国家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
3.5. 6.须提供是生产商的承诺书。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 20 24 年 8 月 6 日 23时00分 起至 8 月 11 日 23时00分 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 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 将《投标人 信息 表》 Word版和 加盖报价人公章的 PDF版 (格式见附件 1 )两个文档以附件形式发至 采购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793094262 @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 + 项目 编号 + 公司简称 + 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8 月 20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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