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怀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双金园艺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次)()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宜春市
关于江西省双金园艺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次)(招标编号:HS-ZC-2024-09-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C-2024-09-2
项目名称:江西省双金园艺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照明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68877.31 元
最高限价:1868877.31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方须在接到采购人开工书面通知后 3 天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 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提交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的,必须提供上述清单中产品(查询网址:http:///jnhb/jnhbqd/)。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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