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数字智慧化平台功能优化及应用推广(第3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数字智慧化平台功能优化及应用推广 ( 第 )
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数字智慧化平台功能优化及应用推广(第 3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JNB334-ZB-240723231 、 SXMTZB2401H-51(G)/CC )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数字智慧化平台功能优化及应用推广 ( 第 3次招标 )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数字智慧化平台功能优化及应用推广 ( 第 3次招标 ) :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使用单位 |
---|---|---|---|---|---|
1 | 生产数字智慧化平台功能优化及应用推广 | 套 | 1 | 详见附件 |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
2.3 交货地点: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开发商 。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设备及软件产品)的成功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协议书 及 对应项目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3.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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