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中韩石化电液执行机构闸阀20s电磁阀+位置开关+蓄能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中韩石化电液执行机构\闸阀 20s 电磁阀+位置开关+蓄能器(招标编号:NWZ240820-3817-024222) , 招标人为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液执行机构\闸阀 20s 电磁阀+位置开关+蓄能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电液执行机构\闸阀 20s 电磁阀+位置开关+蓄能器
33.000
台
2
电液执行机构\闸阀 20s 电磁阀+位置开关+蓄能器
8.000
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试验开发,投标人应具备分布式紧急切断速关系统成熟业绩。至少有4台高温油泵进出口阀分布式紧急切断速关系统(一拖二或一拖多)运行2年以上业绩或具备2个及以上罐根部分体电液切断系统业绩合同(每个合同不少于20台阀门)。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和对应的用户使用评价文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本项目采用动力油站+阀门控制单元+液动执行机构分离式设计,带远程调节功能,带阀前操作开关,具备锁定装置。设有独立的速关液压回路,速关时间:≤1s。投标人需全部响应技术文件要求,不接受偏离。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条款描述如与技术规格书有偏差,以资质审查条款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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