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东营公司国能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机组项目桩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东营公司国能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机组项目桩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7823,招标人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 胜利发电厂位于山东省东营市西城东南方向约 7km的万泉村附近,一期工程2 × 220MW(1#、2#机组)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 × 300MW(3#、4#机组)抽汽凝汽式燃煤发电供热机组,分别于1992年、1993年、2003年、2004年并网发电,年均供电约60亿kWh。
胜利发电厂1X660MW(以下简称 5#机组)热电三期工程为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和中石化胜利石油管理局联合出资,于·2015年11月投产。
为进一步满足胜利油田供热和燃料结构调整的需要,满足胜利油田生产生活及周边地区和山东省经济发展对电力增长的需求,改善胜利油田基地区域环境质量, 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 出资,在三期第一台 1×660MW(5#机组)热电工程基础上,扩建三期第二台1×660MW(以下简称 6 #机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招标范围 : 6#机组 的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桩基工程和振冲碎石桩复合地基工程, 包括工程桩的采购及施工 。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区域的桩基及复合地基。
主厂房、锅炉房、脱硫系统(脱硫废水处理车间、吸收塔、脱硫烟道支架、石膏脱水车间)、冷却塔及厂前区 等 区域的 PHC管桩;渣仓、220配电装置、A 列外、化水系统、脱硫脱硝系统等区域的振冲碎石桩复合地基。
本项目包括 1 个标段,投标人 只 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 投标,投标人设计 等需满足相关要求。 总工期预计为 1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一份至少包括PHC管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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