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勘探开发方案设计优化技术支撑配套项目音视频系统招标公告
投资计划-勘探开发方案设计优化技术支撑配套项目-音视频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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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投资计划-勘探开发方案设计优化技术支撑配套项目-音视频系统(WZ20240813-3433-9198-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音视频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音视频控制系统\≥210万像素 1080P分辨率 4通道DVI/VGA/HDMI信号输入
1.00
套
包1-音视频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货。
3.1.7 投标人书面承诺提供的所有产品在中国境内应有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能力。
3.1.8 投标人书面承诺3年内每年提供4次、每次2天的驻场免费服务。
3.1.9 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技术文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
3.1.10 所投同类型产品被单位或公司采购过,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至今至少5份销售业绩证明(单笔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包含合同复印件、汇款底单、项目发票。
3.1.11 投标人所投的主要设备(摄像机、拾音话筒、音频配套、矩阵配套以及智能中控主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
3.1.12 提供书面承诺:音视频系统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且应满足: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和摄像系统,满足视频会议主会场功能应用;对多功能厅拾音和扩声设备更新完善,满足会议拾音扩声要求;现有信号处理系统、矩阵等设备进行提升,满足大屏展示、会议信号接入的需求;根据会议和办公应用需求,对现有网络系统进行提升。
3.1.13 投标人是标的的专业生产制造商或是其授权的代理商。每个品牌的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方案,代理商应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1.14 技术文件中技术指标星号项必须满足,不满足的否决投标。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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