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非金属热结构高端制造能力提升项目2311-1、2404、2405号建筑物工程主体、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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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非金属热结构高端制造能力提升项目2311-1、2404、2405号建筑物工程 主体、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鉴于招标人已与非金属热结构高端制造能力提升项目2311-1、2404、2405号建筑物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就主体、
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取得了建设单位的同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体、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非金属热结构高端制造能力提升项目2311-1、2404、2405号建筑物,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057.02平方米,其中
最大单体建筑面积608.7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18.75米,单跨最大跨度4.8米,最高层数为地上三层,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2311-1号职
工保障中心,建筑面积608.7平方米,建筑高度18.7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跨度4.8m,地上建筑层数三层,无地下室,整个平面布置呈L形
,东西向轴线长13.2m,南北向轴线宽15.6m;(2)新建2404号危废库,建筑面积274.15平方米,建筑高度6.6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跨度6m
,地上建筑层数一层,建筑平面布置呈长方形,东西向长40.08m,南北向宽6.84m:(3)新建2405号丙烷气站,建筑面积174.17平方米,建筑高度
6.6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跨度7.5m,地上建筑层数一层。
2.2工程地点:天津市开发区西区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体、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工程 ,1个标段。
2.4分包方式: ☑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2.5工程质量(创优)目标:须达到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6暂定计划工期:93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具体工期,详见中标单位进场后项目工程部下发的工期计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过期的需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
企业资质连续的延续通知(延期时间不能间断);近三年承建过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且由中铁建工在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劳务分包准入,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无纠纷及诉讼,不在中国中铁及中铁建工《不合
格分包企业名录》,不在《第三公司限投名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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