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桥炼油区域节能降碳项目1套凝结水处理设施凝结水处理设施招标公告
(重招)高桥炼油区域节能降碳项目1套凝结水处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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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高桥炼油区域节能降碳项目1套凝结水处理设施(WZ20240827-2115-9246-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凝结水处理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凝结水处理设施\Q=200t/h DN3000 凝结水 304L
1.00
套
包1-凝结水处理设施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表面过滤器、精密过滤器和混床等关键设备的设备数据表、工艺计算书和设备总图、设备平面布置图以及凝结水工艺设备包范围内的P&ID、I/O清单、控制方案、控制逻辑图。
3.1.7 投标人应为表面(冷凝液)过滤器、精密过滤器和混床等工艺凝结水处理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须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车间、加工设备等图片),并提供主要制造加工设备(如:机床、精密焊接设备、滤芯加工设备等)采购发票与原材料的采购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与投标人一致,以证明本项目所采用的凝结水处理关键设备为自主生产,不是外购设备。
3.1.8 投标人需具有处理含油含铁凝结水系统的整套设计、供货能力,提供单套处理规模≥200t/h且连续运行3年以上“表面(冷凝液)过滤器+精密过滤器+混床”的凝结水设计能力和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相应的业绩表等证明文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明确显示“表面(冷凝液)过滤器、精密过滤器、混床”)等参数以及签署和盖章页、并提供项目采购发票等;表面(冷凝液)过滤器、精密过滤器滤芯使用寿命至少为2年。
3.1.9 投标人需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承诺完全响应请购文件“第4.0技术要求及性能保证”中的所有技术要求,不接受技术偏离。
3.1.10 投标人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4个半月内交货。
3.1.11 不接受商务条款偏离。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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