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局装备工程公司国投奇台县青莲220kV汇集站PC总承包工程变压器成套装置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0-240300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 装备工程公司国投奇台县青莲 220kV 汇集站 PC 总承包工程 所需 主变压器设备等 ,本项目施工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国投奇台县 180 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青莲 220kV 汇集站 PC 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昌吉州奇台县
3、工程内容:新建一座 220kV 汇集站。包括但不限于 220kV 汇集站建筑(包括通水、 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工程,以及站区安装工程(含所有设备安装、防雷接地工程、电 缆敷设及调试试验)、绿化工程、防洪工程、施工电源、办公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 启动、售后服务、本工程相关保险、系统集成、试验、接入、调试、并网、全站建模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
2.竞标范围
2台套干式变压器,型号:SCB12-1250/36.5、4台套接地变压器,主要参数:630kVA的35kV接地变小电阻成套装置。
3.采购数量:
4.交货时间:
2025年3月1日前交货。
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国投奇台县 180 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青莲 220kV 汇集站 PC 总承包 项目 车板交货。
质量要求:
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招标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参数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及行业主管行政部门要求。卖方设备参数在满足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要求的同时还应满足国家电网物资采购标准通用部分条款。
7.付款及结算方式: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执行和完成。履约保函由国有银行签署和担保,履约保函为合同总金额的10%。保函格式见附件五。
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以电汇或不超过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证进行支付。
7.1 投料款:合同总价的10%。卖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投料的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合同及清单)、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及支付申请,买方审核无误后4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投料款。
7.2 到货款:卖方于每批发货前提交下列资料:
(1)该批货发货清单;
(2)卖方提交金额为该批次设备总价50%的财务收据;
(3)卖方严格按照买方开票通知开具当批货物总值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
(4)卖方所提供的随货资料应满足交货验收的要求。 随货资料主要包含: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各种试验报告等;其中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发票及海关完 税凭证的复印件)、整套设备清点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
(5)卖方全部货物交货完毕;
买方收到上述发票及资料且审核无误的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50%的交货款。
7.3 验收款:买方收到货物经安装启动验收合格后支付;卖方提交金额为货物总价30%的财务收据和验收款支付申请,买方收到上述发票及资料且审核无误的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设备总价30%的验收款,并同时退还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7.4 质保金:质保金额为所供货物总金额的10%,质保期以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质保期满后,卖方向买方提交质保金支付申请和财务收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4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10%质保金。
7.5 支付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双方选择以下第 ( 3 )电汇; ( 4 ) 种方式支付价款:
( 1 )汇票;
( 2 )支票;
( 3 )电汇;
( 4 )银行承兑汇票;
( 5 )其它:
7.6调价方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8.本标段需要与中标单位通过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签订电子合同,不签订纸质版合同。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的账号密码与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的账号一致,密码为平台初始密码Scm2021@。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是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持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
2.竞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所代理的生产制造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制造企业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本标段不适合这条款)
3.竞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的设计、制造或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竞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竞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竞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竞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参与本次竞标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标项目竞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本次竞标需缴纳竞标保证金,保证金需在开标前缴纳,否则不能开标或废标。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潜在竞标响应人,请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竞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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