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日常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招标编号: CHDTDZ159/17-CL-015 )
一、 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日常运维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2.2项目规模: 2×6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6个 月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159/17-CL-01501 | 2024年下半年脱硫用石灰石粉 | 石灰石粉2.5万吨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下半年脱硫用石灰石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一项燃煤电厂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8.投标人若是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或与生产商签订的供货意向协议等可证明能保障供应的支撑材料,如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报名;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意向委托运输协议。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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