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集硼酸代工生产采购标段2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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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富集硼酸代工生产采购标段2(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08050004)已通过 审批 ,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深圳)运营技术与辐射监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化学工业
项目规模:本次采购委托供应商按照招标人的特定要求代工生产富集硼酸。富集硼酸:特指10B
同位素丰度值达到技术要求的硼酸(化学分子式:H3BO3),主要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一回路水质调节
和反应性控制。本次采购拟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限5年。合同根据每批次需求单、结算单及验收情
况,据实结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1:富集硼酸代工生产采购标段1。 标段2:
富集硼酸代工生产采购标段2。 授标原则: 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型号及技术
要求的产品在不同标段中,同一累计订单梯度投标单价应相同投标单价应相同,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不得兼中。每个标段单独评标,当两个标段的综合得分第一名为同
一投标人时,交叉计算其中一个标段第一名与另一个标度第二名投标价格之和,取两个标段整体中标
金额最低的推荐方案,除第一名与第二名调整外,其他投标人推荐顺序不作调整。 本次招标内容
为:标段2,富集硼酸(硼-10丰度≥96 %)一批。招标内容明细表(标段2)详见技术规范书。
计划交货日期:
甲方需求单下达后,乙方应按需求单要求的产品规格、数量、交货日期完成供货。小于20吨的单
笔订单的供货周期按3-12个月控制,实际供货周期以《需求单》中甲方要求为准,大于20吨的单笔订
单供货周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交货地点:中国境内核电站,甲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货物验收之日起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 /
5.信誉要求: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2)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3)未被中国广核集团取消或禁止参与投标且处于有效期。(4)未被招标人取消或
限制其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6.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
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
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
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报价最低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生产能力:现有96%及以上丰度硼酸生产能力≥1吨/年或60%及以上丰度生产能力≥2吨/
年。标方提交产能证明材料包括:试生产批文、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凭证或安全生产许可
证。材料要求如下:
① 试生产批文:处于试生产阶段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日期在2023年9月1日及之后的试生
产批文。批文中应包含硼酸装置,产能数据以试生产批文中的数据为准(当硼同位素分离能力与硼酸
合成能力数据不一致时,以数据较低者为准)。
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凭证:完成试生产,已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除提交行政主
管部门的试生产批文(产能数据证明)外,还需补充提交2024年3月1日及之后的行政主管部门按《危
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出具的书面受理凭证。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硼酸;许可范围内无产能
信息的,应提供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装置的验收或登记文件(应带产能信息)。
④ 投标人控股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厂房、设备不得作为投标主体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
(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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