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华中公司内蒙古乌兰布和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第一章 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4-241087
一、竞标条件
受中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项目所需 商品混凝土 ,采购 商品混凝土 计划使用 项目工程款 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位于磴口县城西南侧直线距离约25km处,场区面积约2.3万亩,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E106°45′15″,N40°13′33″,海拔约1025m。
本项目新建2座光伏220kV升压站,每座升压站各汇集500MW光伏电力,2#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1#升压站220kV母线,导线型号JL/G1A-2×400,线路长度约2km。1#升压站汇集1000MW光伏电力后,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祥泰500kV变220kV侧,导线型号JL/G1A-4×400,线路长度约40km。
2、竞标范围:竞标范围为混凝土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成本价、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车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等)、利润、税金、培训、检测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费用。
3、采购数量
以上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20 24年8 月 30日 至 202 4 年 12 月结束 ,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使用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西南25公里处光伏项目工地
6、质量要求:
6.1混凝土所用材料应符合以下规范:
6.1.1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6.1.2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要求;
6.1.3混凝土所用砂,其要求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石子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6.1.4 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T8067-2008;
6.1.5 粉煤灰、矿粉渣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粉渣》GB/T18046-2008。
6.2普通混凝土应符合以下规范:
6.2.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6.2.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6.2.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2;
6.2.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标准相关规定要求;
6.2.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6.2.6《混凝土及预制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
6.2.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2011年版);
6.2.8《混凝土结构件设计规范》GB50010-2010;
6.3泵送混凝土应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6.4防水混凝土
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均应符合施工要求,满足《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及武汉相关规定的设计要求,每立方米防水混凝土总碱量(Na2O当量)不得大于3kg。
6.5、混凝土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7、供货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7.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
7.2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7.3混凝土配料通知单
7.4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单
7.5混凝土试件极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7.6抗渗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时)
7.7商品混凝土开盘鉴定
以上资料中预拌普通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必须在31天内提供齐全,有抗渗要求的在65天内提供齐全。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省级以上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1.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与之签订有长期销售合同,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2、竞标响应人(包含所代理的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连续盈利。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竞标响应人(包含所代理的厂家)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竞标响应人近3年内未有法院起诉和被执行的案件,竞标响应人(包含所代理的厂家)在响应文件中必须附截止竞标日期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竞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竞标。
5、竞标响应人(包含所代理的厂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竞标响应人未处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竞标禁入期间。
6、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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