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00-JSGM-G2024-0008
项目名称: 市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 1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300 元/m3。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预计服务期 20 个月(含设施设备建设期),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安装、调试。本项目总体上与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焚烧工作同步,直至存量垃圾全部完成开挖焚烧,库区无渗滤液处理需求为止。本项目运营期间,需根据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焚烧工作推进情况,配合安排渗滤液处理计划。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 行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生态环境(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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