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铜山区利国镇卫生院检验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12-ZDJS-G2024-0005
项目名称: 铜山区利国镇卫生院检验设备
预算金额: 8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8.00万元
采购需求:
利国卫生院采购检验设备一套,设备包括: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全自动血粘度分析仪、 全自动凝血测定仪、 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 高倍显微镜、 离心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即提供投标人至少2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劳务合同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 是 不属于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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