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抚示范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询价公告
辽宁
-沈阳市
询价采购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2024年沈抚示范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询价公告
有效期:
2024-08-08 至 2024-08-13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鄢海冰
(2024年沈抚示范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沈抚示范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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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抚示范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 主要设备:卫生监督执法手持设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冰柜、冰箱、课桌椅尺、游离氯检测仪、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加配试剂、尿素快速检测仪、环氧乙烷分析仪、温度压力检测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微压差计、电离室巡测仪、便携式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防护用品、突发事故检测箱(检测项目按需要选配)、便携式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智能复合气体检测仪(根据当地职业危害情况配备有毒气体传感器)、辐射热计、声级计、便携式风速仪 (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7日内完成供货(实际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