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精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江边路以西 3 号地( NO.2010G33 )锦绣公馆二期项目( 03-29 、 03-30 地块) 精装修工程( 二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 已获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 南京中冶正锦置业有限公司 , 总承包人: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中冶正锦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即由项目单位和总承包人共 同作为招标人)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精装修工程( 二标段 ) 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边路以南,复兴路以东(规划道路),滨江路以西(规划道路)
2.2 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54516.76万平米。
2.3 招标范围: 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精装修工程( 二标段 ) , 包括2、3#楼主楼室内、公区、商业、物业用房、养老用房及地下部分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和标准” 。
2. 4 计划工期: 整体工期165日历天 ,进场时间具体以甲方或者监理方书面通知为准 。
2. 5 工程估算价 : 1 95 0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须 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扫描件);
3. 2 、资质要求: 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含 ) 及 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扫描件 , 提供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扫描件));
3. 3 、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 23 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 务报表 (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 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
3.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 5 、业绩要求: 在 近三年 内( 自2021年 7 月1日 起 至投标截止日)作为主承包人承包过 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 1 5 00万 的类似项目 工程 业绩 不少于3个 ( 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 扫描件 ) ;
3. 6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 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 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为 建筑 工程 ,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提供 有效的 建造师注册证书 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扫描件 , 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声明或承诺函 );
3. 7 、 其他要求: 投标人 近三年无 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八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
3.8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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