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埠高级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公告
湖北
-咸宁市
车埠高级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8 18:24:50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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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8-20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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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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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车埠高级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28120240600016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车埠高级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157.571040 (万元)
6、最高限价: 157.571040 (万元)
7、采购需求: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6.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施工员)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提供2024年5月-7月份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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