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车辆段动集动车组上部设施整治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第一章 谈判公告
南昌车辆段 动集动车组上部设施整治 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昌辆段招 [202 4 ] 0 53 )
一.采购条件
现就南昌车辆段 动集动车组上部设施整治 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 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对动集动车组拖车客室卫生间、窗台等上部服务设施开展整治,提升上部服务设施质量。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制造商。
3. 2.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客车客室 卫生间 、墙板 、 窗台等上部设施 整治能力(须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合同及运行业绩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备 玻璃钢 生产制造及加工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5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委托第三方检修;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现场实地了解 整治 要求,并提供 实地调研情况提供详细的整治工艺、生产组织、售后处置方案 ;投标报价时须提供 勘察证明、符合要求的详细方案 。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在中国铁路95306网平台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同时发送报价申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表)、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谈判文件从 202 4 年 8 月 8 日起至 202 4 年 8 月 13 日,每 日 9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获取。
4.2 未获取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后未参加报价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参与谈判外)。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请报价人代表按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出席, 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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