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CWD202408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车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食堂食材配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洛阳车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入库类别。 2.须为申请类别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食品供货商; 4.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6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承担供应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饭堂肉菜类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5.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证明资料。 7.投标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招标方,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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