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边境管理支队AED体外除颤仪及理疗椅采购更正公告
云南
-普洱市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NJN-2024-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洱边境管理支队AED体外除颤仪及理疗椅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
更正为:
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更正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普洱边境管理支队(单位名称)的普洱边境管理支队AED体外除颤仪及理疗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AED自动体外除颤仪 (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多功能理疗椅 (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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