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桥分公司东大郑庄专用铁路项目板房料棚采购(框架协议二次寻源)谈判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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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JGLQWZZB-2024-08-061.采购条件
1.1本次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桥分公司,竞谈招标的项目为东大郑庄专用铁路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框架协议二次寻源招标。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本次竞谈仅限于入围ZTJGLQWZKJXY-2024-002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
司框架协议采购板房料棚集采的单位参与。
2.采购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谈判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竞争性谈判内容
竞谈内容为所属项目所需板房料棚,具体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竞标人资格要求
5.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销
售商,注册资金>500万元。
5.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大中型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提供数
量不少于1份。
5.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公司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
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
或取消投标状态。
5.4质量能力要求:所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建设项目相关要求,满足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建设要求,先所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
经过专业检测结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5.5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加工设备,能够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经销企业应具备跨区域供应能力。投
标人具备物资仓储场所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6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满足实施本次采购充足的资金要求,并出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5.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5.8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二次寻源只接受框架内单位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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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8217117231252736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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