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27万吨/年硝酸装置气氨过滤器、铂回收器、氧化氮分离器滤芯招标公告
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27万吨/年硝酸装置气氨过滤器、铂回收器、氧化氮分离器滤芯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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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27万吨/年硝酸装置气氨过滤器、铂回收器、氧化氮分离器滤芯(WZ20240820-4807-9206-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氨过滤器、铂回收器、氧化氮分离器滤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铂回收器滤芯
1.00
套
包1-滤芯
2
氧化氮分离器滤芯
1.00
套
包1-滤芯
3
气氨过滤器滤芯
1.00
套
包1-滤芯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招标方不认可/接受设计标准及结构材料标准的偏差,在开标前进行澄清。
3.1.7 投标方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提供生产加工设备、原材料及产品质量检验仪器清单,能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3.1.8 投标方应具有与气氨过滤器、铂回收器及氧化氮分离器的滤芯设计相适应的设计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滤芯相关的工艺计算、强度计算等技术文件,可以满足招标方工程设计的需要。
3.1.9 投标方需书面承诺满足请购书里的技术要求。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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