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2024年政务信息系统统一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
项目概况
2024年政务信息系统统一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CNIC027787-074
项目名称:2024年政务信息系统统一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运维管理的政务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及时有效处理政务信息系统、服务器、用户终端打印扫描外设等常见设备在日常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信息中心各政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脱贫攻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四)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期和地域范围内)。(五)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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