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公司-北海北、菜市口项目-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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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海北、菜市口地铁站及周边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已由我单位中标,现已具备施工条件,为了加快该项目整体工
程建设进度,现就防水专业分包工程所需施工合作队伍(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特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海北地铁站改造提升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与龙头井街交汇处西北象限,主要建设内容:地铁现状高风
亭改为低矮敞口风亭,B出入口地面亭更改入口方向,同时将出入口空间与龙头井微公园整合贯通,创造出安全、舒适、便捷
的交通出行环境,实现区域空间功能整体提升。
菜市口地铁站改造提升项目位于北京市广安门内大街与菜市口大街西南象限,主要建设内容:地铁菜市口车站改造(西
南象限4号线D、7号线G两个出入口改造、新建地下连通通道及节点管廊)和西南象限公共空间提升工程,实现地铁站点多
功能复合。
2.2招标内容
主要工程项目及内容包括北海北、菜市口地铁站及周边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防水工程(具体细目见“工程量
清单”)。
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2.1防水施工工作
卷材防水(防水卷材):基层表面清理、定位、弹线、试铺、铺贴卷材、注浆系统、收头、节点密封、清理、检修、修
补等;卷材防水:基面复核、打底涂层、涂料施工、做隔离层、铺贴卷材;卷材防水:基面复核、打底涂层、涂料施工、做
隔离层、铺贴卷材;涂膜防水:基面复核、打底涂层、做隔离层、涂料施工;隔离层铺贴等为完成以上工作涉及的全部工作
内容。
乙方免费使用甲方场地中初支开挖分包单位或者二衬分包单位人员操作提升设备下材料需承担相应费用,此部分费用已
包含在乙方的综合单价中,结算不予计量。
资料:测量、试验、施工资料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配合。
(4)所需照明设备由分包自行提供。
(5)本工程防水施工前的验收工作:在基面合格后,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方进行防水施工前验收(基坑内壁不得出现
尖锐突出物、不得有明显漏水现象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施工。施工完毕后出现渗漏水现象,发生的堵漏费用由投
标方方承担50%。
(6)门卫:招标单位配备门卫室,24小时保安值班(费用招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材料、设备进出场需有招标单位分
管领导书面签字手续方可进出场。
(7)体验式安全教育含在综合单价中由项目垫付,在结算中扣除。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文明施工管理,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反观背心(不允许出现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之外的第
三家单位名称标识),若没有配备可在项目部有偿领取,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劳保用品的合
格证(验收符合物资部相关要求)需报物资部备案。
(9)投标方自带水泥钉、垫片(防水所用所有总类垫片)。
(10)合同约定由投标方提供的材料,投标委托招标方代买的,招标方收取3%材料管理费。施工场地内材料的地面运输
由中标单位自己负责,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不予计量。
(11)上盖下垫的辅材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不具备提供条件由招标方有偿集中采购,当月结算扣除)。
(12)招标方提供材料详情见附件一材料清单,材料的考核参照物资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余料由项目部回收处理且余
料和损坏的材料每月20日统一回收退库。
(13)分包单位施工现场配备专职的值班人员,24小时在场,出现脱岗情况按200元/次进行处罚,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
中,结算不予调整。
(14)非投标方造成防水面损坏,投标方修复用到材料费由招标方承担(如阴阳角修复等)。
(15)安全、文明施工(含材料及加工安装):防尘网、步梯安全通道、临边防护(防护栏杆、防护网、踢脚板等)、消防
设施(灭火器、烟感报警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桶、消防架等 措施材料由项目部采购费用分包按月均摊)、防汛设施(水泵
、配电箱、水带、沙袋、移动发电机等)、安全警示(标识标牌、锥桶、警示带、反光背心等)、应急处置(应急库房、应
急物资措施材料由项目部采购费用分包按月均摊、应急设备、应急队伍等)、教育培训(进场三级教育、班前安全讲话、专
题安全培训、定期安全学习等)、隐患排查(制止“三违”、对责任人处罚告诫、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及时填写安全记
录等)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标准参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及招标方、各
上级管理单位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16)计划施工进度以每月生产计划会下达任务为准。当实际完成指标为计划进度指标的±5%范围以内(即95%-105
%)时,按综合单价的100%进行考核;当实际完成指标为计划进度指标的±5%范围以外(95%以下及105%以上)时,按综
合单价同比例进行考核(如实际完成指标为计划进度指标的94%时,将按照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乘以94%予以结算;如实际完
成指标为计划进度指标的106%时,将按照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乘以106%予以结算)
(17)招标人移交给投标人的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投标人使用,投标人需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操作,使用过程中由投
标人负责保管、维修、保养(严格按招标人的保养规程,按期保养),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不含大修及三级保养费用),
使用完毕后达到我公司要求后,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将设备移交给招标人设备部。如投标人移交的设备达不到我公司标准,
将由投标人承担维修或重置的费用。设备的维护、保养:进场前要求设备部对进场人员进行培训至熟练操作,之后设备的正
常损耗、定期保养情况(如磨损、设备寿命到期等)由投标人承担设备配件及设备更换费用。(本项目招标方不提供任何机
械及机具)
(18)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除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以外的施工所需全部人员、设备、材料及其它相关费用、合同
备案的费用及后续合同信息录入的费用、为保证甲方工期要求增加材料、设备、人员投入等引起的费用、未来2年因人工费、
材料费、机械费涨价增加的费用;达到北京市及国家相关安全、文明、环保及绿色施工标准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利润、税金
及规费等费用。
(19)按照有效实做的原则且不超出技术交底量(即计划施做量)和设计图纸量为基础和依据、对投标方完成的合格工
程量进行计量。因投标方自身原因超出招标方技术交底量(即计划施做量)及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
量,招标方不予计量和支付,并由投标方自行返修和承担相关费用。
(20)根据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文件隧路桥财(2021) 105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
公司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细则》的通知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实名制考勤设备及
相关要求,要求所有农民工必须录入系统,未进入系统的农民工、无考勤记录的农民工原则上不进行工资代发(分包队伍未打
卡人员由队伍或本人负责,因请假或工伤员工等未能打卡现象,要提前给办公室报备,说明情况原因,无报备的按照考勤记
录审核记工表,给予代发工资)。
投标方中标后管理及作业人员在现场要通过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的生物打卡来计算工资,因公外出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
时打卡考勤,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每月统计考勤记录,根据考勤记录核算工资及用工情况。否则一律认为未在项目
施工,不予发放工资,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后果由队伍自行承担。
(21)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出场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该项材料及设备指投标人为
完成本工程自行购置的材料及自己配备的设备。中标人进场前,需将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保险、身份证复印件、体
检报告、劳动合同原件、技能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工伤保险、《特殊工种台账》等在招标人综合办进行备案;特殊工种
人员证复印件安质部备案,原件备查。
施工用水用电接口由甲方提供(提供至二级配电箱),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费1.1元/度、水费10.5元/吨),甲方提供工
人住宿,将按照1000元/间/月的标准(人员通勤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不予调整),相关费用从结算中扣除,生活区水电
费包含在房间费用中,不单独扣除。为保证用电安全及施工现场配电箱的统一性,分包单位使用的三级配电箱自行购买,物
资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加场地优先采取平安里场地作为材料加工场地(总包单位免费提供)。
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除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以外的施工所需全部人员、设备、材料及其它相关费用、合同备案的
费用及后续合同信息录入的费用、为保证甲方工期要求增加材料、设备、人员投入等引起的费用、未来2年因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涨价增加的费用;达到北京市及国家相关安全、文明、环保及绿色施工标准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利润、税金及规费
等费用。
(22)所有招标方所需材料的装卸工作由投标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独立投标,严禁合伙或联合入股参与投标。
3.3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同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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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859371723172624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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