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润滑油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润滑油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灌装机需求采购灌装机招标公告
润滑油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灌装机需求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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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润滑油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灌装机需求采购(WZ20240902-2111-928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润滑油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装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灌装机\120桶/h 500kg/袋 120包/h ±0.05% 自动
20.00
台
包1-灌装机
2
灌装机\80桶/h 200kg/袋 80包/h 自动
4.00
台
包1-灌装机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3.1.7 投标商必须书面承诺满足技术协议要求,如未达到技术规格书上的要求,甲方拒绝付款,乙方并按照设备中标价三倍价格进行赔付给甲方
3.1.8 投标商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与石化装置、石油装置合作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3.1.9 提供加工中心设备实物照片
3.1.10 投标商承诺近三年(2021年-2023年)每年净利润大于零,并提供相应资料。
3.1.11 投标商必须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供设计方案图,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进行投标
3.1.12 因投标或供货弄虚作假,受过处罚的,禁止投标。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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