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洛阳地区、新乡地区2024年生产生活垃圾装卸清运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
-郑州市
竞争性谈判
一、竞谈条件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公开谈判,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
二、竞谈内容
- 项目名称:郑州车辆段洛阳地区、新乡地区2024年生产生活垃圾装卸清运项目
- 项目编号:GKTP -CL2024-23
- 项目内容:
- 包件划分:本项目共2个包件(洛阳地区、新乡地区) , 按月结算。
- 招标范围:郑州车辆段洛阳地区(洛阳客整所)、新乡地区(新乡客整所)生产生活垃圾装卸清运工作,含绿化垃圾,自行转运。
- 相关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中标方必须无条件在郑州车辆段安排下当月按时清运完毕垃圾,每星期最少清运三次,做到垃圾不堆积、不影响生产,如遇垃圾量大时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清运,如有拖延或清运不干净拒付当月费用。
- 每星期由车间专管人员和中标方按合同有关要求,检查垃圾清运情况,如有垃圾清运不彻底,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 中标方每月保证生产、生活、绿化垃圾及时清运,不堆积,周围地面及段内道路要清扫干净,违反以上要求扣除当月垃圾清运费2000元。如在装卸过程中垃圾池及周围物品被破坏,须照价赔偿。
- 在工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交通事故、物件损坏、伤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责任由中标方全部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索赔。
- 中标后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如果出现无法履行合同行为,将予以扣除。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收集、运输、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经营性许可证、符合当地政府关于垃圾清运的各项规定;投标公司所使用的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和投标公司名称一致,提供垃圾清运车辆照片及车辆行驶证。
- 企业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 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近2022至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 中标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和安全培训,保证所有人员具备必要的铁路安全生产和业务知识,熟悉本岗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知悉工作场所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等知识;
- 必须在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登记、在平台注册并完成线上报名。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谈判、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3日在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 完成项目报名,登陆后查询下载谈判文件。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 .完成线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提交以下资质到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投标报名表原件、线上报名情况截图、最新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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