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一局新疆水利工程项目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 新疆水利工程项目施工 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1-240153 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各参与单位按以下要求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 15:00 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包含Word可编辑格式与PDF格式)以压缩文件形式提交至平台(中国电建集团集采平台三期网址: )。 PDF 格式需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数量为预计采购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项目发货通知单及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采购方案变化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相应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进场,接到发货通知单后48小时内到场。
3、交货地点:新疆水利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距离且末县38团团部东南方向(靠近昆仑山方向)约135公里施工便道处;项目所在地施工道路较差,属于高原地区,投标报价前请了解清楚道路运输事宜)。
4、质量标准或要求:抗压强度Mpa(g/㎡)3d≥15、28d≥42.5,抗折强度Mpa(g/㎡)3d≥3.0、28d≥6.5,硅酸三钙含量(质量分数)≤50.0、铝酸三钙含量(质量分数)≤3.0,初凝时间≥45min、终凝时间≤10h。
5、 质保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6个月。 6、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请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否则不予通过):
6.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产品名称为水泥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为窑磨一体的水泥生产企业且年生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
6.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和其代理的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时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扫描件。
6.3、投标人应具有桥梁、隧道、水利等类似工程的水泥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提供近3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是水电一局或电建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话4006274006-04;QQ号:848815286。
8、结算及付款条件:
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送货单、每批次至少一式5份,买方三份,卖方一份,其中收货单位留存一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1日前到供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付款: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效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
支付方式:双方对账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80%,90天内支付17%,剩余3%为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5个工作日内退还。
若供货当日《中国水泥网》没有信息价更新(节假日、周六日网价不更新),将按照前一个工作日信息价结算。
9、服务承诺:
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损坏通知,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型号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10、 其它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10:00前送达(建议提前一个小时)或邮寄到指定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80号光谷研创中心三号楼8层,收件人:肖传东,收件人联系方式:。若无法提供投标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投标保函/保证金返还:合同签订后五日内。
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合同签订后,买方从卖方第一期材料结算款中扣除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卖方在合同签订后不予供货或履约过程中供货不及时、出现产品质量等问题,买方有权扣除该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执行本合同。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卖方未出现供货不及时、产品质量等问题行为,买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卖方,按合同签约买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
3.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及各种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投标人中标后需同意配合我方在供应链云平台上开展电子合同的签订工作(不签署线下纸质版合同),云供应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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