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务段包兰线水害复旧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乌海市
乌海工务段 包兰线水害复旧工程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 2022BWHGW018 )
1. 立项依据
本项目由 集团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乌海工务段,建设资金来自 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查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 ( 预 ) 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 2022 ] 493 、 494 号)批复 ,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 项目名称: 包兰线水害复旧工程 。
2.1.2 实施地点: 包兰线 k80+394 涵、 k82+152 涵两侧路基增设冲刷防护;包兰线 k 314+688 桥 。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 1) 包兰线 k80+394 涵、 k82+152 涵两侧路基增设冲刷防护:包兰线 k80+394 涵两侧路基增设冲刷防护: 清淤 165 m 3 , C25 混凝土 脚墙 ,混凝土 177 m 3 ;包兰线 k82+152 涵 上游包方 路基增设冲刷防护: C25 混凝土护坡、 脚墙, 混凝土 231 m 3 。
( 2) 包兰线 k 314+688 桥:包兰线 k 314+688 桥 河床整治 60.95m ,增加下游垂裙,增加包方桥台下游 10m 长挡墙防护边坡,复旧浆砌片石导流堤边坡,增加 30m 长、 2.5m 深、 50cm 宽钢筋混凝土基础 。
2.3 工程投资估算 : 70.9797 万元 ( 含税 ) , 税率 9% 。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2 2 年 11 月 10 日。
2.5 质量目标
2 .5.1 护坡防护设施时,按照既有坡度回填夯实路基边坡,在所施工范围内的路基边坡和边坡基础需夯实整平,最后浇筑混凝土护坡。
2 .5.2 施工中不可用机械开挖基坑。基础开挖长度不能过长,当天开挖长度当天进行浇筑保证安全,基础和边坡连接处必须有连接(片石或钢筋)。
2 .5.3 模板支立必须垂直平整,模板表面干净平整,外观要求:砼表面颜色一致、色泽均匀、无蜂窝、麻面、砂袋、冷接缝、无损伤。不得受到污染和出现斑迹,气泡较少,模板拼缝印记整齐、均匀,整体视觉效果良好。浇筑混凝土前以及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对模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5. 4 设置钢筋时,钢筋位置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图要求。
3. 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必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且同时 须具有近 二 年铁路施工相关业绩(附 项目 合同 全部 复印件 ,合同不得缺页漏页 )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申请单位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申请 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 申请 单位 必须 为一般纳税人, 要求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 申请 单位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工程中无 成交 不执行行为。
4. 施工要求
4.1 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我段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4.2 本工程的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我段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及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等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施工。
4.4 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测试。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 2 年 9 月 26 日15 :30 前发送申请文件 正本扫描件 (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 6 条)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 ,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 QQ 邮箱), 要求成交公示单位 于 7 日内 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乌海工务段 205 室材料科)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6.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 申请函
6.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纸质版 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6.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6.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6.5 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6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6.7 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查询结果。
6.8 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6.9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6.10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6.11 近三年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6.12 近 二 年铁路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6.13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6.14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15 防疫防控措施方案。措施方案符合地方政府和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措施有力有效,严格实行施工闭环式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6.1 6 申请承诺书()。
7. 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1 纸质 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
7.2 纸质 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7.3 纸质 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 不允许出现修改 ;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
7.4 纸质 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 申请单位 的公章。
7.5 纸质 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7.6 电子版申请文件是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彩印本)扫描件。
8. 确定成交候选人。(时间不超过 1 个工作日)
只有 1 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 2 个及以上申请单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 , 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 1 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9. 成交候选人公示。在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10. 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1. 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2. 采购单位及内部监管部门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
邮编: 016000
联系人:张印
联系电话:
内部监管部门: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行政监察
联系电话:
1. 申请承诺书
2. 资格审查查询方式清单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202 2 年 9 月 26 日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乌海工务段 包兰线水害复旧工程 择优选择施工项目(公告编号: 2022BWHGW018 )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 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 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 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 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 施工 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查询方式清单
1. 营业执照查询: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ml )
2.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3. 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
4.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登录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 )
5.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6.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登录国家铁路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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