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电浦东国旅P1停车场3.5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上海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ZB-19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上海华电浦东国旅P1停车场3.5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迪西路1000号 。
2.2 项目规模:3.52MW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10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通知确定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
CHDTDZ046/16-ZB-19001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包括光伏电站所有设备的采购及各种施工过程中需要的金具、配件、各类器件辅材等均由投标人按照业主单位的技术要求进行提供,业主单位不提供任何设备及工程任何辅材。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光伏车棚钢结构、BIPV导水槽、光伏支架、逆变器支架、停车位防撞设施等建筑结构构件采购,箱变、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计算机监控、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电缆桥架、接地材料、电缆、电缆保护管等材料的采购。以及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的保管、成品保护、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 500 元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其中至少1项已成功运行二年(项目并网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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