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吉能(舟山)燃气发电EPC总承包项目降噪工程招标公告
国投吉能(舟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2×745MW级燃气发电项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
降噪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4DC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舟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吉能(舟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2×745MW级燃气发电项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降噪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C2404DCG),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台745MW级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发电机组。
招标内容:001 国投吉能(舟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2×745MW级燃气发电项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降噪工程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国投舟山2×745MW级燃气发电项目工程范围内复合吸隔声墙体、隔声围护、复合吸隔声屏障板、隔声包扎、隔声门、隔声窗、成套防雨通风消声器、轴流风机等相关降噪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对应的钢结构、降噪相关埋件等设计、供货、施工,负责钢结构钢筋混凝土基础的设计;主厂房降噪墙体所需的所有檩条、檩条设计所需的墙架柱、檩条和墙架柱所需的生根构件和牛腿等、固定件和连接件(自攻螺钉、拉铆钉等)、密封件(中性硅胶、丁基胶条、软质泡沫聚氨脂密堵头等)等钢结构的供货和施工。投标方需考虑钢结构的防腐措施,需提供钢结构及基础的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负责完成与招标方、设计单位的设计接口及配合。冷却塔区域的降噪,除埋入地面以下部分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地上部分均采用钢结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的正式员工(提供至少半年或以上社保证明资料),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在一个或以上火电项目噪声治理工程类似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和业绩。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相关证明,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二个及二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8)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项9F级及以上燃机发电项目全厂噪声治理工程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其中至少一项工程业绩通过环保验收,至少一项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联合体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能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承包范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的业绩资料。环保验收业绩需提供噪声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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