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肿瘤医院医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第3包)更正公告
北京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3928-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肿瘤医院医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07 16:38 .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本项目第3包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现更正为: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中加注(“*、#”)符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资料将不予认可,不符合得分条件)。技术支持资料以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datasheet、厂家白皮书、彩页等)或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 若技术条款有具体证明材料(图片、照片等)要求的,则以该技术指标的要求证明材料为准。
上述条款招标文件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08-0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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