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报春里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干混砂浆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报春里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干混砂浆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报春里
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干混砂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JEGS-BCL-CLZB-004-2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报春里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资金来自 中交地产(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 ,现对 干混砂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报春里二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招标组织单位为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天津市红桥区 报春里二期 EPC总承包 项目, 2021年5月15日,中交三公局与中交地产联合竞拍取得天津市红桥区“津红双(挂)2021-0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双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并由红桥项目负责施工总承包,进行主体工程施工。津红双(挂)2021-017地块项目,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双环路与龙泉道交口西南侧,东至双环路,南至佳宁道,西至佳宁里,北至龙泉道。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2.2 招标内容: 干混砂浆 ,具体信息详见 附表7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 .1 营业范围要求: 本 次 招标要 求 投标人 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
3.1.3 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或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许可经营或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5 供货业绩要求 :营业范围应符合投标物资内。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及较强的资金能力;
3. 2.1 本 次 招 标 不接 受联 合 体 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 。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 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