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鹤峰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中交三公局鹤峰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经理部
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三公司 2024-041-鹤峰塔吊租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 ,现对 塔式起重机 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 招标组织单位为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鹤峰项目)位于鹤峰县容美镇,拟建设鹤峰云南庄片区: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唐家铺片区: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园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客运站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6984.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地下一层9814.51平方米,地下二层2000.27平方米。 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93万平方米,对标四星级酒店 。 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园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 225.4亩,总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租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
3.1.3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 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必须具备在恩施 自治 州鹤峰县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安拆审批、设备检验、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文件的能力条件。
3.1.5 业绩要求 :无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 具有履行申请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特种设备租赁与安拆资质。
3.2 其他要求:
3. 2.1 本 次 招 标 不接受 联 合 体 投标 ;
3.2.2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16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