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项目商砼、河沙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G-SN-2024-01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商砼、中粗砂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商砼、中粗砂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通州区张家湾张梁路安置房项目是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该工程为当地居民提供高品质的 生活环境和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加强了该区域的交通连接性,旨在改善 梁各庄村民的居住环境。合同工程内容 :棚改范围内4条规划支路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包括支八路(梁各庄中一路至工业区北路)、支七路(广源中街至工业区北路)、紫 薇路(广通街至京津公路)梁各庄中一路(张梁路至广源中街)。
项目联系人:黄飞 ,项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项目工地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商砼、中粗砂 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 ≤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商砼、中粗砂,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符合《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要求, 中粗砂为河沙,严谨掺杂海沙,河沙实验室检测含水率,超过 3%的结算时扣除相关重量 。符合设计图纸及业主、现场监理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2.2.3本次商砼、中粗砂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及贸易商;
3.2具体条件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及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
(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几年财务报表。
(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三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6)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7)其他要求:
① 在2021-2023年度期间,在系统中标后单方面与项目断供或停供的供应商,从违约开始,壹年内不得参加投标;
②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抽检不合格或因其他质量原因不符合项目使用要求的,将不得参与中交路建后续项目的投标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22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