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黄冈市高速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
-黄冈市
1. 招标条件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以下简称 “蕲太高速”)位于黄冈市境内, 项目起点位于蕲春县株林镇以南的陈应垅村附近,接蕲太高速蕲春西段终点,与麻武穴高速公路交叉,止于檀林以东李家湾附近的鄂皖省界处,路线全线位于黄冈市蕲春县域内,路线总体呈西南—东北走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河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用河砂进行招标采购,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蕲太高速蕲春东段 QCDTJ-3 标段,本 项目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km/h ,整体式路 面 宽 26.0m ,桥面净宽为 2 × 11.5 m ,设计荷载为公路 -I 级荷载, 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 1/300, 其他桥涵及路基 1/100 。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 QCDTJ-3 标段位于蕲春县张榜镇、大同镇、檀林镇境内,与 S205 省道并行。施工内容为 K57+100 ~ K75+690 标段范围内的路基、互通、隧道、桥涵工程。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大同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为:河砂(分批次供应)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材质及采购规范标准 | 备注 |
1 | 河砂 | 中粗 | 吨 | 60000 | GB/T 14684-2022 | 税率 13% |
合计 | 60000 | 以最终结算规格数量为准 |
付款条件及方式: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相应供货周期内的物资对账结算手续, 结算办理完成后 7个工作日内 投标人依据物资对账结算单数量开具13%合法合规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交予招标人; 方收到发票之日起 30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于最终结算日后60日后无息退还。
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汇票、 E信通 等方式支付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及三标体系认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且 近 3年内 相关产品被大中型项目使用的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4 本次招标共分1个包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16时3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