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2024年-惠州水泥-劳务外包-公开询比价公告
广东
-惠州市
询价采购
寻源 公告
公告编号: SNXYGG202408100015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水泥(惠州)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S08420240809010447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惠州水泥-劳务外包-公开询比价
采购内容和范围: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安全预评价、承包商资料清单审核表:需提供供应商安全预评价表中的所需资料。如报价单位中标后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承包商资料清单审核表中的材料。 2.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3.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在华润水泥招采平台公布的黑名单里,投标单位为非联合体。 4. 经营业绩:近三年内(合同签订在2021年1月1日后的)至少有一项类似的业绩合同和发票 5. 合规经营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无发生不支付工资的劳资诉讼或仲裁纠纷,无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无发生罢工等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情况 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承诺书) 8. 限制投标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限制投标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1)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2)在采购活动中 ,经查实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按串通投标处理。 详见附则3:限制投标情形的定义(供应商须知)2023版。" 9. 合同模板:承诺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模板及计量验收考核、结算方式等。 10. 安全承诺书、阳光宣言、安全目标:报名/报价单位需承认我方的安全承诺书、阳光宣言、安全目标,并盖章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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