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2023年小型公益事业及省级美丽乡村自创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高新区 2023年小型公益事业及省级美丽乡村自创村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高新区 2023年小型公益事业及省级美丽乡村自创村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4 年 8 月 20 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85000202402000026
公共资源项目编号: GX-ZC-20240802-01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23年小型公益事业及省级美丽乡村自创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一标包: 25.39809万元、二标包:17.836375万元、三标包:26.059608万元
采购需求: 泰安高新区 2023年小型公益事业及省级美丽乡村自创村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 单位可同时投 一 个或 多 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 供应商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均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确定该投标人所中标段,以此类推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 5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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