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炼化二期原油商业储备EPC总承包项目不间断电源(UPS)招标公告
(重招)SSEC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不间断电源(UPS)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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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SSEC海南二期原油商业储备项目不间断电源(UPS)(WZ20240903-2951-9331-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不间断电源(UP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10KVA 3/1 0.5H
1.00
台
包1-不间断电源(UPS)
2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10KVA 3/1 0.5H
1.00
台
包1-不间断电源(UPS)
3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15KVA 3/1 0.5H
1.00
套
包1-不间断电源(UPS)
4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20kVA 3/1 0.5h
1.00
套
包1-不间断电源(UPS)
5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20kVA 3/3 3h
1.00
套
包1-不间断电源(UPS)
6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20kVA 3/3 3h
1.00
套
包1-不间断电源(UPS)
7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60KVA 3/1 0.5H
1.00
台
包1-不间断电源(UPS)
8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40KVA 3/1 0.5H
1.00
台
包1-不间断电源(UPS)
9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40KVA 3/1 0.5H
1.00
台
包1-不间断电源(UPS)
10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50KVA 3/1 3h
1.00
套
包1-不间断电源(UPS)
11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60KVA 3/1 0.5H
1.00
台
包1-不间断电源(UPS)
12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60KVA 3/1 0.5H
1.00
台
包1-不间断电源(UPS)
13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60KVA 3/1 0.5H
1.00
台
包1-不间断电源(UPS)
14
UPS不间断电源\工业级 20kVA 3/3 3h
1.00
套
包1-不间断电源(UPS)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7 业绩所需发票信息,请通过发票验证系统上传,备查,并提供合同与发票扫描件对照清单。
3.1.8 本标可接受生产商或集成商投标,投标商必须保证系统的完整性要求。集成商必须提供UPS生产商(UPS主机品牌方)对本项目集成商的唯一投标授权证书。
3.1.9 投标商须书面同意《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一单一招用)》内的条款内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投标产品须取得处于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具备CNAS (国家实验室认证机构) 认可的国家级或部级权威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投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带有 CNAS 、CMA、ilac- MRA印章,同时需满足GB/T 14715-2017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或GB/T 7260.3不间断电源设备(UPS)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或YD/T 1095-2018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要求”;或取得符合(IEC62040-3)的CE、KEMA或UL实验室的试验报告。
3.1.11 UPS应主机内置静态旁路及维修旁路,并设有脱机旁路开关。在脱机旁路工况下,UPS主机应能满足异地检修的要求。提供详细阐述说明及相关线路图(加盖厂家公章),并提供产品样本。UPS主机无内置静态旁路及维修旁路的,否决投标。
3.1.12 UPS应采用在线双变换类型,满足《不间断电源设备(UPS) 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GB/T 7260.3-2003的分类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3.1.13 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 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附件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3.1.14 投标产品业绩: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要求投标产品系列在国内运营具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 (1)2021年1月1日之前的投标产品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
3.1.15 制造工厂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生产商(或其50%以上控股的母公司)需是投标产品品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如生产商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是不同法人,生产商需是制造工厂50%以上的控股人;若投标商(外资母公司全资控股的国内销售公司)与投标产品制造工厂(外资母公司全资控股的国内制造工厂)是不同法人,但都同属于一家外资母公司(100%全资控股),投标商可视为生产商。不接受贴牌代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提供天眼查股东信息查询截图。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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