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能源厂房1#楼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枣庄新能源厂房1#楼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枣庄新能源厂房1#楼项目混凝土 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庄新能源厂房1#楼项目 , 招标 人 为 , 招 标项目 资 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条件,现对 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枣庄新能源厂房1#楼项目位于枣庄经济开发区东海路南侧、人民西路北侧、长江六路东侧。厂房建筑性质为丙类厂房,耐久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1183.02㎡,基底占地面积7309.69㎡,其中厂房面积8105.97㎡,公建面积3077.04㎡,厂房部分地上一层檐口高度15.6m,局部两层一层层高8m,二层层高5m,公建部分局部四层,一层层高4.5m,二至四层3.7m。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土建、装饰、安装、配套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2 招标内容 :
(1)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 混凝土 ,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物资必须符合现行《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2018、《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 版)》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等国家、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要求 , 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 投标 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 投标 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 2 ) 投标方 供应的所有 规格型号 混凝土 质量应 符合相应的使用及国家标准,①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经实验确定,所有外加剂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以上的质量要求,外加剂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等有关规定。② 砂、石 应 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 JGJ52-2006 等 有关规定 。 ③ 水泥 应 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 《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 - 2007 等有关规定。④配合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1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98-2010 等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检测机构 按有关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内在缺陷或用料不妥等), 投标方 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 3 ) 本次 混凝土 采购招标的供货期为 2024年 8 月至2024年11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的 生产商或贸易商 ;
( 2 )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 ) 具有履行本次招标物资相应的供货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 4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 具体条件
(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
(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 应同时具有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具有近3年内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 具有近3年内 中标同类重点建设项目所投标物的供货业绩相关 证明材料, 详见评标办法,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 6 )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 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 ,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7 ) 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投标文件(第十二项第2条)之要求 增加发货地点 位置地图截图 。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6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