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环保院荆门电厂氧化风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环保院荆门电厂氧化风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7956,招标人为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荆门 电厂 )位于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 白庙路 80号 , 荆门市的东郊工业区 内。 电厂始建于 1976年,分三期建设,一期江山电厂1×25+2×100MW(# 1 、 # 2、 # 3)机组、二期荆门热电厂2×220MW(#4、 # 5) 机组均已关停,主体建筑已拆除,目前正在原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荆门电厂三期 #6、#7机组为2×640MW超临界水冷燃煤发电机组,配套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G1960/25.4-∏2型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锅炉,分别于2006年12月、2007年6月建成投产,同期建成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等环保设施,氧化风系统配置3台Q=7500Nm 3 /h,P=88.2KPa,N=280KW的罗茨风机。
2016年和2017年分别完成#6、#7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采用单塔双循环脱硫工艺,新配置1台Q=8040Nm 3 /h,P=128KPa,N=355KW的罗茨风机。
经多年运行后,罗茨风机存在设备故障多、性能下降严重、噪音大和整个氧化风系统能耗高等问题。为了提高氧化风机的性能、降低氧化空气系统的电耗和提高氧的利用率。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在 #6机组开展 氧化风系统的节能、降噪以及智能化运维的研发与应用 工程。本项目的研究工作: 1、在同一吸收塔内同时设置管网式和喷枪搅拌式二套 氧化 空气系统深度 耦合 协同工作,满足电厂不同负荷、不同入口 SO 2 浓度下及未来深度调峰下氧化空气系统节能运行要求。 2、高效磁悬浮离心鼓风机变频调节工作方式,提升风机深度调节性能。
本工程 # 6 炉计划 2024. 10 .1 5 --2024.1 1 .0 8 C 级检修 停机, 2024年12月 15 日 完成 竣工验收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硫氧化节能优化EPC项目,或新建脱硫EPC项目,或脱硫改造EPC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硫氧化节能优化EPC项目,或新建脱硫EPC项目,或脱硫改造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硫氧化节能优化项目,或新建脱硫项目,或脱硫改造项目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硫氧化节能优化项目,或新建脱硫项目,或脱硫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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