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10kV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
10kV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ID-GC-DAXMGS-DAXMGS-2024-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已正式开工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装配式建筑科技(定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10kV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10kV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及规模:中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规划选址位于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计划从供电局现有的110kV三发站10kV三龙乙线#118杆引接,新增10kV临时线路至项目厂界。该线路建成后可以提供约8000kVA容量。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杆铁塔约74基;新建高压线路径长约4.27km,总长约4.483km;新建智能断路器、10kY隔离刀闸(GW9-12/630A)、避雷器、10kV杆上外串联避雷器、10kV验电接地环、10kV设备接地、杆上金具、电缆上下杆、10kV全冷缩户外终端头、10kV全冷缩户内终端头、10kV冷缩中间头套、单回电缆埋管敷设、单回顶管敷设、MPP电缆导管、新建电缆井、直线井、转角井。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0kV供电工程勘察设计及审查、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建构筑物施工、输电线路架设、10kV线路与厂内35kV降压站衔接、试验、验收及送电,配合甲方完成报批报建工作。
限额设计: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设项目EPC金额不得超过 / 元(以中标人投标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上限)。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3招标范围:
(一)勘察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范围内所需的各项勘察(满足设计、施工需求)。
(二)设计范围:
(1)10kV输电线路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取电源点、塔杆选型、调压隔离设备选型、架线设计、附件安装、电缆排管、电缆工作井、防雷接地、电器设备抗震。
(2)设计必须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并满足《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中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接入系统设计的函》(海南电网函〔2024〕192号)等相关要求。
(3)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部门对图纸进行审查,取得审查批复。根据设计审查批复意见进行设计修改,达到电力、消防、气象、国土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4)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出具设计修改。
(5)参与电力部门的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对检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技术答疑及修订。
(三)施工范围:
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施工(含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基础施工、电缆管沟施工、总降室等)、机电设备安装等全项目工程施工。其中设备采购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安全环保设备设施、防雷与消防设备设施、杆塔、线缆、金具、辅材耗材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的供货,包括机电设备的专用工具、随机备配件;以及本项目建安工程费包含本招标项目中所涉及的各项设备、材料等费用。
(四)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从签订协议书到通过电力部门的验收并完成最终送电之间的服务,含报批报建(配合甲方报装,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工程建设管理、设备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工程质量检测、工程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以及保修义务全过程等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的相关服务工作(不含监理)。
(2)10kV输电线路、铁塔等占用地所需征(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
2.4履约期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9月1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9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通过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验收并送电。
工期总日历天数:45日历天。
2.5质量目标:
工程设计质量及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并通过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审查、审批及验收。
2.6安全生产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地方及发包人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做好安全防范,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若承包人未认真履行其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合格标准,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2.7本项目工程所需所有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质量等均需满足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要求。以及国标和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资质及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配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2.3企业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接过(在建或已完成)至少一项10kV及以上电压的送电线路或配电站项目业绩(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或EPC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工程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属于供应商黑名单(包含慎用名单)(包含慎用名单)上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属于供应商黑名单(包含慎用名单)(包含慎用名单)上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原件)。(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注册要求
在平台注册合格。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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