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7982,招标人为国华(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后称“本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200MW,拟安装单机容量6.7MW的风电机组30台,本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环山220kV变电站并入电网。本项目位于鹤岗市萝北县团结镇境内,工程总规划装机容量200MW,规划风场范围海拔高程为62m~72m,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项目场区位于平原地势,风电机组位置地势起伏不大,交通较为便利。
2.1.2招标范围:
国华(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此项目招标范围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标段:简要描述
第一标段范围如下:主要包括设备材料采购、道路工程、风机基础工程、箱变基础工程、8台风机安装工程、8台箱变安装工程、升压站工程、施工临时电源、G-H段集电线路、整体工程联合调试、各项手续办理、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各种检测验收、储能系统生产过程中抽检及到货后现场抽检检测、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标段工程量清单)
(1)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本标段装机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电缆、电缆附件、低压开关柜、接地变压器及小电阻成套装置、储能设备(20MW/40MWh)、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远动系统、安防监控设备等)、智慧化场站设备、升压站内配电装置、低压开关柜、支架、升压站电缆、集电线路全部设备材料(含塔材、金具、导线、绝缘子、附件、光缆等)、材料(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纵向加密装置等)、升压站生活设施设备、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所有设备需满足招标文件智慧电站场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规范书执行。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当地电网接入的要求。
2.甲供设备:风机、塔筒、箱变、主变、GIS、高压开关柜、SVG,甲供设备不计入合同总价中;
3.乙供设备及材料: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缆附件、低压开关柜、接地变压器及小电阻成套装置、储能设备(20MW/40MWh)、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远动系统、安防监控设备等)、智慧化场站设备、升压站内配电装置、支架、升压站电缆、集电线路全部设备材料(含塔材、金具、导线、绝缘子、附件、光缆等),材料(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纵向加密装置等)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名单中由投标人采购,计入投标总价。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和乙供设备及材料推荐采购清单。
4.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招标人采购的风机、塔筒、箱变、主变、GIS、高压开关柜、SVG设备同样委托由投标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租赁费用。
5.招标人安排甲供、乙供设备(风机、塔筒、箱变、主变、GIS、高压开关柜、SVG;电缆、电缆附件、低压开关柜、接地变压器及小电阻成套装置、储能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远动系统、安防监控设备等)、智慧化场站设备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安排除甲供设备(风机、塔筒、箱变、主变、GIS、高压开关柜、SVG)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投标人协助招标人驻厂监造甲供设备。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要求投标人按照技术规范书和推荐名单采购。
6.本标段招标范围内所有甲供、乙供设备及所有一、二次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管、二次倒运均由投标人承担。
7.设备采购推荐名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开展与设计院的对接、催图工作。鉴于项目接入系统未批复、部分设备未确定等原因,本招标文件中全部图纸及设备技术规范书仅用于PC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必须满足后期设计院技术规范书及国华投资、电网公司相关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总包单位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但审核不免除投标人责任。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8.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重大设备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9.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2)工程施工范围:
满足本标段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国华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包含升压站场地内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水保绿化工程、升压站绿化工程、场区围栏工程、大门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缆沟道工程、线路基础、附属设施工程;本标段道路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进站道路,含新建道路、桥梁加固、道路接口和排水涵洞及排水沟、利旧道路修复)及施工征地(长租地、临时占地)、原有水泥道路及其他设施损坏修复(负责2公里)、风机、箱变基础工程(含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基础沉降观测等)、风机吊装平台修建、风机吊装工程(全部风机和箱变设备等)投标人应配置吊装机械数量需满足项目工期进度要求、35kV集电线路工程及施工征地(长租地、临时占地)、22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投标人二次倒运需配置相对应的特种运输车辆(设备车板交货验收后)(投标人负责倒运4套风机塔筒、机舱、轮毂、叶片,倒运数量现场据实结算)、大件设备运输过程中涉及的转弯半径、跨越(穿越)、迁改线、拆迁、树木征用(移栽)、协调等全部工作,消防工程、安防工程、接地工程及附属工程、场内通信工程及临电、临水的施工(施工结束后转为永久使用电源、水源)(过程中的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本标段所有设备卸货、成品看护、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工程、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满足批复及验收相关要求),征占地协调和施工协调及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档案、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计量、职业健康、电网、质监质检等竣工验收),并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的全过程承包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后设施恢复、大件运输修道改线等满足项目施工的相关工作;如两个标段涉及共用工作面交叉施工影响,由第二标段负责协调及费用。
2.电气安装工程: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风机箱变安装工程、电缆工程、接地系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综合自动化系统、保护系统、计量系统、通信系统工程、调度数据网、远动系统、二次安防设备安装调试、升压站电气工程、电网接入变电站改造工程、监控后台监控系统、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风电场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 上级公司风电场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3)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除招标人已完成的升压站站区、风机及箱变基础永久征地外,本标段全过程的全部临时占用和长期租用的林地、耕地、草地、拆迁、坟地、补偿、协调、青苗地表附着物、吊装平台已征(3000平方米)范围之外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及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
②本标段因风机机位、集电线路走向变更等原因造成的临时占用和长期租用的林地、耕地、草地、拆迁、坟地、补偿、青苗地表附着物所涉及到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
③从本标段的前期到项目投产运行的手续办理(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网手续、涉网业务及检测服务办理),环保三同时、水保三同时、气象(防雷检测)、电磁辐射、环评验收、水保验收、节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升压站初步设计电网评审意见、基建备案、档案验收、消防验收及备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并缴纳相关协调所需的费用,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各类质监质检验收涉及新的政策及新的标准相关协调要求所要缴纳的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已由招标人缴纳。
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原则上能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固定单价招标,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要求开工前要有现场现状的评估,承包方如果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超出工程本身之外的破坏水土和植被的情况,有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且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投标人需要承担当地政府对业主方产生的处罚罚款等费用。
④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安防评估、密码评估(开关站、升压站)、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研究及设备费、次同步振荡研究费及设备费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工作。
⑤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⑥投标人负责对接电网,收集电网输变电配套工程的项目进度及技术资料,督促并跟踪其建设进度。
⑦按照黑龙江省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完成项目电力质监站备案并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监检验收工作、试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2M通信通道的开通(通道数量在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增加2条智慧风电场专用通道)及通道一年的维护费用。
承包人负责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并网发电、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政府、行业、要求的各类手续)。其中,在投标截止日后,由于新政策及电网新要求所增加的设备、服务及工程量变化,经发包人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证,其他相关手续办理及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务必全面考虑,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发包人已完成该项目永久征地手续办理工作及部分临时征地工作(吊装平台已征3000平方米);发包人承担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补平衡费用、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工作。
(4)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本次招标施工现场为智慧化工地,施工现场配置实时监控系统,监控设备由投标人购买,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具体配置标准见附件:国华(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智慧工地建设方案)
第二标段:简要描述
第二标段范围如下:主要包括设备采购、道路工程、22台风机基础工程、22台箱变基础工程、22台风机安装工程、22台箱变安装工程、A-F段集电线路、整体工程联合调试、各项手续办理、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各种检测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招标人结算审核单位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标段工程量清单)
(1)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本标段装机容量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电缆、电缆附件、集电线路和升压站之间联络线(塔材、导线、电缆、光缆、绝缘子、金具、隔离开关、避雷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满足招标文件智慧风电场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规范书执行;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须保证满足当地电网接入的要求。
2.甲供设备:风机、塔筒、箱变,甲供设备不计入合同总价中;
3.乙供设备及材料: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电缆附件、集电线路和升压站之间联络线(塔材、导线、电缆、光缆、绝缘子、金具、隔离开关、避雷器)等全部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消防、安防设施。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推荐名单中由投标人采购,计入投标总价。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和乙供设备及材料推荐采购清单。
4.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招标人采购的风机、塔筒、箱变设备同样委托由投标人进行排产、催货、接货、保管、倒运等全过程管控),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租赁费用。
5.招标人安排甲供、乙供设备(风机、塔筒、箱变;电缆、电缆附件)的监造,招标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投标人安排除甲供(风机、塔筒、箱变)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投标人协助招标人驻厂监造甲供设备。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要求投标人按照技术规范书和推荐名单采购。
6.本标段招标范围内所有甲供、乙供设备及所有一、二次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管、二次倒运均由投标人承担。
7.设备采购推荐名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开展与设计院的对接、催图工作。鉴于项目接入系统未批复、部分设备未确定等原因,本招标文件中全部图纸及设备技术规范书仅用于PC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必须满足后期设计院技术规范书及国华投资、电网公司相关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总包单位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但审核不免除投标人责任。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8.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重大设备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大件设备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9.以上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2)工程施工范围:
满足本标段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国华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包含本标段道路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进站道路,含新建道路、桥梁加固、道路接口和排水涵洞及排水沟、利旧道路修复)及施工征地(长租地、临时占地)、原有水泥道路及其他设施损坏修复(负责14公里)、风机、箱变基础工程(含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基础沉降观测等)、风机吊装平台修建、风机吊装工程(全部风机和箱变设备等)投标人应配置吊装机械数量需满足项目工期进度要求、35kV集电线路工程及施工征地(长租地、临时占地)、投标人二次倒运需配置相对应的特种运输车辆(设备车板交货验收后)(投标人负责倒运11套风机塔筒、机舱、轮毂、叶片,倒运数量现场据实结算)、大件设备运输过程中涉及的转弯半径、跨越(穿越)、迁改线、拆迁、树木征用(移栽)、协调等全部工作,消防工程、安防工程、接地工程及附属工程、场内通信工程(过程中的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本标段所有设备卸货、成品看护、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工程、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满足批复及验收相关要求),征占地协调和施工协调及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档案、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计量、职业健康、电网、质监质检等竣工验收),并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的全过程承包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后设施恢复、大件运输修道改线等满足项目施工的相关工作;如两个标段涉及共用工作面交叉施工影响,由第二标段负责协调及费用。
2.电气安装工程: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风机箱变安装工程、电缆工程、接地系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能质量检测、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风电场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 上级公司风电场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3)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除招标人已完成的升压站站区、风机及箱变基础永久征地外,本标段全过程的全部临时占用和长期租用的林地、耕地、草地、拆迁、坟地、补偿、协调、青苗地表附着物、吊装平台已征(3000平方米)范围之外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及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
②本标段因风机机位、集电线路走向变更等原因造成的临时占用和长期租用的林地、耕地、草地、拆迁、坟地、补偿、青苗地表附着物所涉及到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
③从本标段的前期到项目投产运行的各项手续办理(如:道路接口、运输协调,迁改线、工程与公路线路交叉跨越、树木砍伐及补偿)、风电场临时租地(满足吊装工程、施工材料加工、堆场区域临时租用)、质监质检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并缴纳相关协调所需的费用,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各类质监质检验收涉及新的政策及新的标准相关协调要求所要缴纳的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已由招标人缴纳。
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原则上能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固定单价招标,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要求开工前要有现场现状的评估,承包方如果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超出工程本身之外的破坏水土和植被的情况,有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且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投标人需要承担当地政府对业主方产生的处罚罚款等费用。
③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工作。
④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⑤投标人负责协助第一标段中标人对接电网,收集电网输变电配套工程的项目进度及技术资料,督促并跟踪其建设进度。
⑥按照黑龙江省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各项手续办理,完成项目电力质监站备案并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监检验收工作。
承包人负责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并网发电、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政策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政府、行业、要求的各类手续)。其中,在投标截止日后,由于新政策及电网新要求所增加的设备、服务及工程量变化,经发包人认可后双方另行签证,其他政策性手续办理及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务必全面考虑,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发包人已完成该项目永久征地手续办理工作及部分临时征地工作(吊装平台已征3000平方米);发包人承担水土保持补偿费、耕地占补平衡费用、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工作。
(4)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本次招标施工现场为智慧化工地,施工现场配置实时监控系统,监控设备由投标人购买,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具体配置标准见附件:国华(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智慧工地建设方案)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并网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里程碑节点:
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一台风机基础浇筑;
2025 年 5 月 04 日第一台风机吊装完成;
2025 年 9 月 30日升压站具备受电条件;
2025 年 10 月 01 日第一台风机具备并网条件,
2025 年 12 月 05 日全部风机具备并网条件
招标人有权对工期风电里程碑节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注:受电网接网工程建设进度影响,不排除要求提前完工的可能性,投标人必须跟踪并掌握接网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本项目与接网工程同步完工。投标人须制定赶工预案,充分考虑赶工、雨季、冬施、冬歇等影响,并全面报价。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华投资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或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合同业绩中施工内容要求至少包含升压站、风机基础、风机吊装、集电线路等内容的其中三项,其中风机吊装为必备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或PC项目经理的经历,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 个担任100MW 及以上风电场 PC或EPC 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需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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