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荟锦坊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真石漆工程一标段
泾河新城荟锦坊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真石漆工程一标段
资格 预审公告
一、 招标编号: HN2024-220032-FB- 2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工程名称: 泾河新城荟锦坊一期 EPC 工程总承包真石漆工程一标段
2. 项目施工地点 : 陕西省西咸新区崇文新街以南、泾河一街以东、泾河二路以北、崇文塔北路以西
3. 招标工程范围: 15# 、 16# 、 17# 、 20# 、 21# 及相应地下车库出屋面、 22# 幼儿园、 23# 大堂
施工内容包括:真石漆外墙涂料、岩棉板、保温层施工; 投标人施工范围的工完料清、退场清理及垃圾外运
三、投标人资格
1.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与一冶建立服务关系。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平台 ”的“供应商信息资质文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不需要更新,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不需要上传附件,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更新,投标人在报名时可将更新后的资格预审资料以一个 PDF 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四、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 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
2.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 逾期将不能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五、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 下载招标文件 前 ,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 人民币 伍 佰 元 整 ( ¥500.0 0 元) ,转账时请注明: 泾河新城荟锦坊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真石漆工程一标段 标书费 。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 万 元 整 ( ¥2 0 0 0 0.00 元 ) ,转账时请注明: 泾河新城荟锦坊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真石漆工程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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