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雨水监测池分析仪及分析小屋招标公告
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雨水监测池分析仪及分析小屋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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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雨水监测池分析仪及分析小屋(WZ20240820-3809-9380-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雨水监测池分析仪及分析小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在线PH/COD/氨氮分析仪\0-14PH/0-1500mg/L/0-150mg/L 2%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
1.00
套
包1-雨水监测池分析仪及分析小屋1套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方数字化交付要求,按照投标方发布的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以及交付系统落实数字化交付工作,投标商需出具承诺函,保障提供资料及数据一致性、完整性、合规性。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集成商视为制造商,但需提供所集成主要产品(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8 需提供投标品牌产品近3年内1套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等相似工况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最终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年份表述定义说明:近三年,是指从开标时间当年向前推三个完整自然年,如2022年9月30日开标,近三年指2019年-2021年。近三年内,是指包括开标时间当年向前推三个完整自然年、以及当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1天。如2022年9月30日开标,近三年内指2019年1月1日-2022年9月29日)。
3.1.9 《中石化南化(漳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雨水监测池分析仪及分析小屋技术请购书》中“★”项及请购书补充技术要求不能有偏离(提供书面承诺书)。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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